传陈同佳愿赴台 港议员吁派观察员随行
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今天建议,如果港女命案兇嫌陈同佳愿意到台湾自首,港府可以考虑派遣观察员随行,提供法律协助。
星岛日报今天报导,正在狱中的陈同佳接受牧师劝告,下週出狱后愿意赴台接受调查和审讯,但他不希望被判死刑。
身兼大律师并属于建制派的梁美芬向媒体说,如果陈同佳愿意赴台自首,对他本人、死者家属及社会都是最好的结果和交代。
她说,根据陈同佳的年龄和案情,如果他自首的话,相信台方豁免其死刑的机会很高。
梁美芬并建议港府考虑派遣观察员随行,在审讯过程中协助陈同佳,提供法律意见,寻求最公平、公正的判决。
陈同佳承认去年初在台杀害同行香港女友,之后返回香港。由于港、台没有引渡安排,香港当局只能以盗窃女友财物等罪名起诉他。
陈同佳最终被判处29个月有期徒刑入狱,且由于认罪获减刑,预定10月23日出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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